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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立案指南

时间:2023-05-24 14:52:44 来源: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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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申请人了解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的申请程序,指导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破产材料,指引如下: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载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最新工商登记材料;

  3.债务人的职工名单、工资清册、社保清单、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4.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5.债务人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等;

  6.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表,列明债务人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权或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催收及担保情况等;

  7.债务人所涉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书;

  8.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务人为国有独资或者控股公司,还应当提交出资机构同意申请破产的文件以及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申请破产的意见。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上述第一种情形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债务人的股东会、董事会、主管部门或投资人同意重整的文件;

  2.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的分析报告及证据材料;

  3.债务人重整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或重整方案。

  债务人的出资人申请破产重整,应当提交债务人资产及负债明细、债务人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债务人职工安置预案和债务人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明;

  3.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最新工商登记材料等;

  4.债务人不能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的证据。

  四、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上述第三种情形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的分析报告及证据材料;

  2.债务人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其他材料。

  五、清算责任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破产申请书,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最新工商登记材料;

  3.清算责任人的基本情况或者清算组成立的文件;

  4.债务人解散的证明材料;

  5.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财务报告或者清算报告;

  6.债务人的职工名单、工资清册、社保清单、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7.债务人截止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等;

  8.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表,列明债务人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权或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催收及担保情况等;

  9.债务人所涉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书;

  10.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债务人申请破产和解的,除提交上述第一种情形所列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务人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2.清偿债务的比例、期限及财产来源;

  3.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种类、数额及支付期限。

  债务人可以在和解协议草案中为和解协议的执行设定担保。和解协议草案中可以规定监督条款,设置和解协议执行的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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