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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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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提前超额完成省住建厅下达2018年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务

时间:2019-03-05 10:22: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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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湛江市紧紧围绕“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努力开创保障性住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主线,把握机遇,用足政策,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616套,实际完成2044套,完成率达到331.8%;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560套,实际完成2288套,完成率达到408.57%,提前超额完成省住建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狠抓统筹管理,以党建带动责任落实

  在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通过党建引领作用,带动全盘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突出“学”字,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集体学习、小组学习和讨论交流,全方位提高保障性住房部门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建”字,强化党组织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主动邀请纪委监察部门介入,全程参与和监督。三是突出“管”字,我局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所辖县级住建、房管部门党组织均能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融入业务工作中去,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运行。

  二、精准施策,扩大影响,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保障性住房工作千头万绪,我局注重抓重点,精准施策,以点带面铺开工作全面推进。

  一抓年度计划的制定。抓好顶层设计,事半功倍。我局坚持做到早部署、早谋划,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每年伊始,安排专人在总结前一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摸清新一年的工作底数,科学决策,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能改则改的原则,提早做好年棚改项目的筛选、确定和前期准备工作,如期将年度棚改项目计划上报省厅。每年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报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与各县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抓房屋征收拆迁。征收拆迁是棚户区改造的重点、难点,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做到五“尽”——保障房建设项目尽可能安排存量土地;确需新增用地的要及早加快土地报征手续办理,尽快取得用地批文;要尽可能安排“净地”,需征拆的要纳入上年用地计划,尽早安排拆迁,避免供地后因拆迁缓慢而影响工程进度;科学合理选址,尽可能考虑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避免保障性住房建起后群众不愿入住等问题。通过“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让利于民”“细致入微、贴心服务”等方式,消除群众搬迁疑虑,突破征地拆迁工作瓶颈。

  三抓棚改资金筹集。一是充分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积极主动与政策性银行对接,及时申请贷款,有效解决了资金瓶颈问题。

  四抓货币化安置。我市的货币化安置工作,能做到提前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提早部署、预先谋划、深入调研、深入住户、充分让利、早签协议、银行跟进、当天付款、及时拆迁,2018年货币化安置率达到44.5%以上。高效的货币化安置率,极大提高了我市工作效能,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把货币化安置作为棚改安置的主要发展方向加以推进,该区的石化产业园和钢铁安全防护区两个棚改项目共计1728套均采用货币化安置,收效显著。

  五抓棚改工程质量。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越是加快建设,越要注重质量安全,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我市棚改实施单位能做到精准勘察、精心设计、精准施工,严把建材质量关,坚决杜绝“三无”材料和设备进入工地;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棚改项目质量过硬、安全可靠。

  六抓基层困难的解决。对个别推进困难项目进行外部沟通协调,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制定施工推进方案,帮助解决后续工程难题;限期报送项目工程推进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解决方式、完成时间节点;要求相关县(市、区)建立和完善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例如遂溪县七里塘棚改项目,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缺乏,工程推进滞后,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到项目工地召开现场会,一方面协调当地县政府、水生态公司、财政、房管等单位现场确定了资金支付方案,用最短时间完成了工程款支付;另一方面协调施工单位解决其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多次安排专人现场指导建设和施工单位修改施工方案,逐一罗列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具体责任人,并要求建设单位密切联系项目总监,加快推进工程进度。通过我局的多次协调和现场指导,该工程在去年底前顺利完成基本建成任务。

  三、严明纪律,规范程序,构建卓有成效的工作模式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各项棚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部署,抓好制度落地,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做好政策支持。以法规、政策规范棚户区改造。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考核。

  在监督考核方面,湛江市委、市政府将棚改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每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定期督办,定期通报最新进展并对工作进行评价。此外,我局每年均多次主动商请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牵头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办,将结果予以通报并报市政府,对工作进展之后的县级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我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进度、质量、资金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上报市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下年度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宣传造势,扩大影响,稳定社会大局

  严格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在湛江政府门户网、湛江建设信息网均开设专栏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及时、定期更新和发布最新的工作动态、建设进度、分配信息。例如,每一次举行摇号分配前后,都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公示人员名单,在微博、网站、报纸等媒体平台广而告之,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确保保障房工作阳光、透明运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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