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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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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湛江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19 12:17:1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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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秩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年广东省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湛安〔2024〕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7月17日—1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模式,按照不低于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总数6%的比例,我局通过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随机抽取了20个物业服务企业(其中霞山区4个、赤坎区6个、湛江经开区3个,坡头区1个、麻章区2个、遂溪县2个,吴川市2个),抽查内容包括企业服务项目的消防安全、防汛安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及使用情况、电梯安全及其他管理事项。

  二、检查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按照《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广东省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要求内容进行检查。在本次检查工作中,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基本能够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但在被检查的各服务项目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消防应急预案方面,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吴川市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万和城未能提供消防应急预案;其余17个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小区消防设备保养较好,占比85%。

  2.消防设备保养方面,广东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金港华庭、湛江市华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锦绣华景景界、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嘉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嘉庆苑存在部分消防器材过期问题;广东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金港华庭、吴川仲量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吴川第一城、吴川市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万和城、湛江万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凯旋湾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的状态且存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损坏的现象;其余12个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小区消防设备保养较好,占比60%。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20个物业服务企业均在小区中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但广州市乐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粤和苑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广东正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金港华庭存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且充电点未安装消防设备、遂溪县城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家利金河湾存在飞线充电问题。

  4.专变电房及发电机房消防、安全方面,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专变电房摆放个人物品、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疏忽管理;其余17个物业服务企业所服务的小区发电机均处于自动状态且储油量充足。

  5.消防安全的其他方面,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公共通道堆积杂物;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消防人员架构、职责分工及应急程序未上墙;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都能保持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监控中心均有24小时专人值班,消防人员架构、职责分工及应急程序均已上墙,占比90%。

  (二)防汛安全方面。

  1.防汛应急预案方面,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未建立期安全应急预案且未成立应急队伍;其余16个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提供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占比80%。

  2.防汛物资准备方面,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未配备防台防汛物资;其余17个物业服务企业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较齐全,占比85%。

  3.其他方面,大部分小区地下室入口截水沟清理较干净,湛江市华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锦绣华景景界地下车库堆放废弃电动自行车和杂物,湛江市伟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北兴苑地下车库存放易燃杂物,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抓紧清理。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

  1.建立维修资金台账方面,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湛江市德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千和园未启用维修资金;吴川市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万和城、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未建立维修资金台账;其余被检查的13个物业服务企业都建立了维修资金台账,占比65%。

  2.维修资金使用前进行公示、业主表决方面,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湛江市德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千和园未启用维修资金,其余17个物业服务企业均在维修资金使用前进行公示、业主表决,占比90%。

  3.维修资金虚报、挪用及定期公布使用方面,20个物业服务企业未发现存在维修资金虚报、挪用的现象,并且都进行定期公布使用情况,占比100%。

  (四)电梯安全方面。

  1.禁止电动自行车入电梯轿厢方面,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未贴有“禁止电动自行车入电梯轿厢”的标识告示;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电梯轿厢均贴有“禁止电动自行车入电梯轿厢”的标识告示。

  2.电梯紧急报警方面,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紧急报警无人应答;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紧急报警装置都能有效使用,值班人员都在岗。

  3.电梯维保方面,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未有电梯维保记录;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均能提供电梯维保记录,并张贴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

  (五)其他管理事项。

  1.物业承接资料方面,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湛江市德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千和园、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政通公寓物业承接资料不齐全;其余14个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划批文、各类设施设备清单、物业用房、服务合同等方面的资料齐全,占比70%。

  2.小区卫生方面,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卫生管理较差;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都能定期清理垃圾,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及宣传,小区卫生较好。

  3.其他方面,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吴川市森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万和城公有部分的设备设施高空作业维修项目未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余16个企业服务的小区公有部分的设备设施高空作业维修项目都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有限空间项目未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其余19个企业服务的小区有限空间项目均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硕基新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其余18个物业服务企业都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湛江市创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城市假日A区、湛江市泽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国贸新天地未在明显位置公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人员基本情况、收费方式及标准、联系方式,其余16个物业服务企业均在明显位置公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人员基本情况、收费方式及标准、联系方式。

  三、存在问题

  (一)本次被检查的湛江市湛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利雅居商住楼、湛江市新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政通公寓项目负责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不重视、不规范,物业从业人员法治观念不强,物业服务意识淡薄,日常服务不到位,对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未予重视,物业服务水平亟需提升。现场检查人员均已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告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请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针对本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二)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重视程度不够。从本次抽查的情况来看,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忽视了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及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如灭火器过期或压力不足等隐患频现。

  (三)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立维修资金台账工作不重视。在本次抽查中,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建立维修资金台账,导致维修资金列支账目管理混乱,容易激发物业与业主之间针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的矛盾。请各受检单位务必做好维修资金台账的建账工作,定期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受检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我局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于8月21日前将整改报告及整改图片报送我局物业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swgzx@163.com)。我局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违法行为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罚,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工作,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同时,按照国家、省、市下发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电动自行全链条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本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工作。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陈庆梅,联系电话:228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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