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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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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9 18:42:57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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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精神及省住建厅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检查近一年资质到期延续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重点核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试验室等方面是否持续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受检查对象共49家。

  其中,4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开展资质动态核查;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由我局按照每个县(市、区)各一家的原则进行抽检(赤坎区、奋勇高新区无预拌混凝土企业)。

  (一)市局检查情况。本次检查,我局对湛江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霞山区)、湛江宝太建材有限公司(经开区)、湛江盛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麻章区)、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坡头区)、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雷州市润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吴川市华里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华润混凝土(遂溪)有限公司、徐闻县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等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共下发检查发现问题告知单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提醒函5份,移交涉嫌违法违规线索2宗。企业具体核查情况详见附件。

  (二)县(市、区)检查情况。截至目前,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吴川市住建部门已完成资质动态核查,经开区、雷州市住建部门尚未开展资质核查。具体情况如下:霞山区应核查2家,已核查2家;麻章区应核查2家,已核查2家;坡头区应核查4家,已核查4家;经开区应核查3家,已核查0家;廉江市应核查9家,已核查4家;雷州市应核查3家,已核查0家;吴川市应核查7家,已核查7家;遂溪县应核查10家,已核查2家;徐闻县无核查任务。各县(市、区)核查情况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另行通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本次抽查的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人员管理方面。部分企业人员管理不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试验员等主要人员方面未全部在岗履职,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缺人员任命书,未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保,未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全部录入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试验员,人员离岗后未及时补充相应人员等问题。

  (二)试验室管理方面。部分企业试验室未满足行业标准要求,存在台账管理未见不合格台账,未设置物检室、化学分析室、高温室等功能室,未设置温湿度设备,标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系统未能正常使用,缺游离氧化钙测定仪、波美比重计等试验设备等问题。个别企业没有试验所必需的盐酸和氯化钡等化学溶液或试剂,却出具了实验报告(我局已向执法部门移交有关违法违规线索)。

  (三)车辆设施管理方面。部分企业未能提供搅拌运输车辆发票或者检验期有效的行驶证,个别企业没有自有搅拌运输车、泵车。

  三、工作要求

  (一)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要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人员岗位有调整或者离职后要及时补充对应人员履职,并为有关人员购买社保;搅拌运输车辆、泵车等设备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已不在本企业名下的,应及时补充购买搅拌运输车辆、泵车以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要求;要完善试验室建设,设置独立物检室、化学分析室、高温室等功能室,及时更换已损坏的试验仪器。截至目前,湛江鱼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市信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廉江市智鑫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尚未完成问题整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二)属地要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属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大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应主动提请发证机关撤回涉事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未完成本轮资质动态核查的地区,要抓紧完成资质动态核查任务,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今年以来开展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报送我局,并在本部门官网通报本轮核查结果。

  (三)全力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预拌混凝土是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我局将组织各县(市、区)持续加强监管,全力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对于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未能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撤回企业资质证书,强化资质批后监管,坚决保障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安全,全力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附件: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2024年度第一次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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