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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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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17:52:10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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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9月至10月)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自查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张榕,0759-3588039),造价咨询相关单位自查情况报送市造价事务中心(联系人:李金泽,0759-3588329)。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1.全面排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本级主管部门无权限处置的,可报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包括对核实各地报送信息,复核各地查处情况,抽查具体单位和人员等。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自查真实、治理有效。

  (二)迅速行动部署,依法从严查处。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粤建许〔2024〕209号文的要求,及时对违规“挂证”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三)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9-3223600,举报邮箱:jsck3197166@126.com;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59-3119323 举报邮箱:nuliba313@163.com。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相应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对于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等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志奇,联系电话:0759-3223600)。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年2月1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

             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4.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志奇,电话:0759-3223600;造价中心联系人:李金泽,联系电话:0759-3588329)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pdf

附件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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