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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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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24年5-6月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15 18:13:28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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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24年5月底至6月中旬在湛江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检测机构监管检查要求,本次检查从15家在湛江市有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联网检测机构中,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取5家检测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占比三分之一,分别是湛江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吴川市建设工程材料试验室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粤西(湛江)实验室。重点检查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配置及从业资格和社保缴纳情况、检测合同签订内容及各检测项目单价情况、检测仪器设备使用、样品管理、检测原始记录、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处置、试验场所视频监控的视频留存时长、视频接入监管平台及是否出具虚假报告等内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湛江市港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2项。

  1.样品标签张贴不规范:抽查部分样品,聚乙烯给水管(GL2024-00451)三个样品只有其中1个样品贴有样品标签。

  2.全面检查4月份前在检测的检测合同,发现有10份合同的检测项目单价或整体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现象。

  (二)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3项。

  1.报告ZCAMFSJ2023-00009更改不符合程序文件要求:报告回收情况未填写,报告编写人、技术负责人未签意见,申请表未体现更改后报告编号,旧报告未加盖作废印章。

  2.视频监控未接入市检测监管平台。

  3.全面检查4月份前在检测的检测合同,发现有3份合同的检测项目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现象。

  (三)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3项。

  1.视频监控未接入省、市检测监管平台。

  2.检测人员配置表中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低应变法的肖文杰、钻孔取芯法和锚杆抗压试验的黄瑞永配置不合理。

  3.全面检查4月份前在检测的检测合同,发现有2份合同的检测项目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现象。

  (四)吴川市建设工程材料试验室存在问题1项。

  视频资料留存时间不满足至少12个月时长的需求,视频监控未接入省、市检测监管平台。

  (五)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粤西(湛江)实验室存在问题0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机构要对检查组现场反馈及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我局质安科。所有检测机构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检测水平。各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检测试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不定时复核已出具的检测报告,对相应视频资料开展自查,发现检测试验人员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检测或未实施检测便已出具检测报告等情况的,务必第一时间进行纠错,严把检测质量关卡。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规定,各检测机构2023年3月1日起出具的所有用于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测报告,其委托单位均应为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的委托单位与对应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应当一致。各住建部门在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要按该规定执行。

  (三)根据我局4月26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6月1日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必须使用检测监管系统见证取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各在建项目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流程,加强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监管,确保落实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同时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收集汇总各监管项目在实施二维码见证取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系统运维单位(广州粤建三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负责人:邹雪平,联系电话:15521217450)及时解决,或通过粤政易向市住建局质安科刘朝雄进行反映解决,杜绝出现工程项目人员未向住建部门反映直接向各种平台进行投诉现象。

  (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测机构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建立台账、及时报送;对检测机构报送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应签字接收,对收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按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做到闭环管理。重点关注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视频监控显示未做试验但出具虚假报告、检测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原始记录丢失、现场实体检测留痕情况等事项;对检测合同中检测项目单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现象的工程项目的检测资料实施重点检查、对现场检测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质量责任单位和检测单位加强执法,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查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58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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