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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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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次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4-05-16 18:22:02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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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撑作用,现向社会各界第二次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印发本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二、报名条件

  报名专家须符合《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三、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我局审查。

  (一)报名材料。

  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非在职人员的,《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的“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留空。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等彩色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二)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至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和科技信息科304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联系电话:0759-3588038。

  (三)审核及公示。

  我局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拟纳入专家库的申请人,我局将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专家库管理,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四、其他要求

  2023年度已提交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材料的申请人,本次不需重复提交。

  

           附件: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

                  2.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建科〔2023〕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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