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第一批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16至18日开展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共抽查雷州市合计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情况;二是抽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如砂、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及混凝土产品(试块)的性能指标;三是检查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本次随机抽查的6家生产企业分别为雷州市仕礼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宏利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润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市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集大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富锦混凝土有限公司。共抽6组水泥样品、6组建筑用砂样品、6组粉煤灰样品、6组混凝土试块及6组外加剂样品,委托湛江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技术人员及技术装备配置方面。个别生产企业工程序列中级职称以上人员配置不足,如雷州市宏利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润东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集大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富锦混凝土有限公司;个别生产企业未按资质要求配备2台混凝土输送泵车,如雷州市富锦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市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绿色生产星级改造方面。个别企业未完成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星级改造,如雷州市润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湛江市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雷州市集大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个别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一是质量体系文件、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相关标准、规范、规程不齐全;三是试验室仪器设备未按要求配置齐全;四是部分试验仪器未校准,如雷州市宏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检验方面。个别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记录不完善,未见混凝土生产(电脑)记录;未见混凝土出厂强度检验记录及强度的统计分析、评定记录;未见混凝土耐久性抗渗检验记录;未见搅拌车运输、泵车泵送记录;未见计量复零设定和抽检、记录;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计算书不齐全;源头治超治理方面,未建立初步监控设备,未与属地交通部门系统联网,如雷州市宏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五)原材料抽验方面。本次抽检的原材料正在检测中,如检测结果有不及格的情况将另行发文通报。
具体存在问题详见《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一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受检企业要立行立改,落实主体责任。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照《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一批)》立行立改,于2023年9日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和我局。
(二)属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雷州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本次受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尤其是对2022年检查发现问题本次检查再次出现同样问题的雷州市宏利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未列入本次检查的本辖区其他预拌混凝土企业,雷州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参照我局做法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我局。
附件:2023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8月份第一批)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周培端;联系电话:0759-3588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