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23年5月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23年5月中旬在湛江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根据检测机构监管检查要求,本次检查从15家在湛江市有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联网检测机构中,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取5家检测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占比三分之一,分别是湛江裕恒工程检测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中浩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湛江市恒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重点检查检测机构中级(含)以上工程师人员的配置及从业资格、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数据自动采集、报告是否有防伪标识码、不合格检测报的处置、所有试验场所视频监控的安装使用及仪器设备台帐等内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湛江裕恒工程检测鉴定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混凝土抗渗仪使用记录不严谨,记录试验时间与影像资料有偏差,试验员工作不严谨。
(二)中浩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设备编号:2-052)校准标签未按时更新。
(三)广东金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水泥胶砂搅拌机不符合JC/T681-2022标准要求,混凝土试验用振动台不符合JGJ245-2009标准要求。
2.水泥细度负压筛析仪FSY-150型(设备编号033)3月27日使用记录时间与影像时间不完全匹配,试验员工作不严谨。
3.样品室有部分轻质砖无样品标识,不合格报告报送住建主管部门方式不合理,欠缺书面签收佐证材料。
(四)湛江市恒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视频监控未覆盖电子天平仪(ZJ-0180),数显砂浆抗渗仪ZJ-0017在3月6日使用记录时间与影像时间不完全匹配,试验员工作不严谨。
2.不合格报告报送住建主管部门方式不合理,欠缺书面签收佐证材料。
3.检测人员配置表中人员有变动,未及时向市住建局发告知函。
(五)广东湛铖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标点机有校准证书但未贴绿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
(一)各受检机构要对检查组现场反馈及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于2023年6月5日前报我局质安科。所有检测机构要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问题并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检测水平。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规定,各检测机构对2023年3月1日起出具的所有用于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测报告,其委托单位均应为建设单位。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测机构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建立台账、及时报送,对收到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事项,按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实施闭环管理。重点关注超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视频监控显示未做试验但出具虚假报告、检测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原始记录丢失、合同价低于40元/吨的桩基静载荷试验等事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查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刘朝雄,联系电话:358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