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7月11日签发的卓越维港花园9幢公租房--14幢公租房项目及2022年7月15日签发的卓越维港花园配电房、生活水泵房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建设单位未在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施工,且期满前未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现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八条,对该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作废,并公告如下:
一、作废的工程名称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1.卓越维港花园9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101
2.卓越维港花园10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201
3.卓越维港花园11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301
4.卓越维港花园12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401
5.卓越维港花园13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501
6.卓越维港花园14幢公租房,440802202207110601
7.卓越维港花园配电房、生活水泵房,440802202207150101
二、有关证载信息
建设单位:湛江至善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赤坎区康强路北侧
勘察单位: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兆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顺业石油化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