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百日冲刺专项行动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我局定于2022年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湛江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此次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项目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一个)。
二、检查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抽查,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对监管范围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施工质量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4.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有关工作情况;
5.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
(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检查内容
1.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
2.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外排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3.工地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创文巩卫要求情况,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用电、消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5.企业对承建项目落实安全“晨会”制度情况、安全教育宣讲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
6.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工作的情况;
7.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
8.视频安装的落实情况;
9.学校及周边项目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10.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百日冲刺等专项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监理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四、工作步骤和日程安排
(一)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组织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
(二)2022年9月21日至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抽查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公共建筑、市政工程等。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施工现场检查。
(三)反馈检查情况(集中反馈方式)。
六、检查要求
(一)各在建工地各方主体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自查自纠工作和迎检准备。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辖区在建工地的检查工作,对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认真对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有关要求严格查处。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进行督查时,除了提供检查台账外,受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要向督查组提交辖区检查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应包括检查项目数量、发现隐患数量、发出整改通知单等执法文书数量等内容)。
(四)本次检查,我局将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做得好的有关责任主体实行通报表扬,并通过建设行业企业诚信平台加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执法文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给予从重扣分,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家雄,1802844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