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根据该文件要求,资质换证工作由企业公司注册所在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因此,由我局负责湛江市房地产开发资质换证工作,具体办事指南详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549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办事指南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和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