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组到市住建局调研《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座谈会
5月24日,市人大调研组到市住建局举办调研工作座谈会,征求市住建局对《湛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如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欧卫,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易凯旋,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条例》起草单位专家,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叶国琳、相关科室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欧卫介绍情况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叶国琳提出建议
座谈会上,市人大调研组就《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起草过程以及主要内容作了全面的介绍,并对前期修改情况作了通报。市住建局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条例》的立法思路、条例结构、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2021年3月《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广东海洋大学承担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收集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参考依据200多部篇,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职能部门、市民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已形成的《条例》共六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治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条例》特色亮点纷呈,比如突出了湛江作为驻军大市、海滨城市的特点,对相关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采写单位:信息中心
校对部门:局法规科
审核部门:局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