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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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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审批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9-04 17:21:56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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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经营性自建房“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兼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审批监管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通知》(湛自建房办〔2023〕55号,附件1)过程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严格审批监管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通知》(湛自建房办〔2023〕55号)的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2〕13号)文件关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要求。

  二、自建房定义

  自建房:个人或集体自行建造或雇佣他人施工建造的,具备自建、自住、自管特征的房屋建筑。

  三、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文件

  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办理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审批监管及办理经营许可时,应要求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依法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是指能够证明房屋结构安全的佐证文件,佐证文件具体形式原则上可按以下情况分类。

  (一)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自建房,提供经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的工程验收合格文件;若自建房已办理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确认的验收手续,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工程验收合格文件(无固定样式,乡镇政府(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自建房,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09〕2号,附件2)提供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之一(若自建房已办理经住建部门确认的验收手续,可向属地住建部门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上述文件,其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无固定样式,有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质量监督机构公章即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样式参考附件3)。

  (三)符合《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2〕4号,附件4)要求的自建房,提供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规划许可、质量验收备案)验收意见表(若自建房已办理经乡镇政府(街道办)确认的验收手续,可向乡镇政府(街道办)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验收意见表,文件样式参考附件4文件)。

  (四)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自建房,提供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附件5)要求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供,无固定样式,可参考附件6)。

  四、房屋安全鉴定规范和鉴定报告有限期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的要求,采用适用的鉴定技术规范开展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长期有效。

  

        附件:1.关于严格审批监管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通知(湛自建房办〔2023〕55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参考样式)

            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2〕4号)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

           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参考样式)

  湛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关于严格审批监管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附件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pdf

附件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参考样式).pdf

附件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1号).pdf

附件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参考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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