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强调以下要求:
一、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省厅新的名录管理申请规定申请列入名录,审查人员从业业绩按照“三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要求进行补录。
二、各级住建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审图机构审查行为和审查质量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项目比例不低于当年本地施工许可项目的10%,经检查发现审图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依法依规移送当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理。加强对未实施施工图审查的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于每年11月中旬前将本年度开展审图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报市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85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