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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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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

时间:2023-07-21 11:50:55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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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加快湛江市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专家技术咨询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监督与管理。住建主管部门在开展装配式建筑工作中,需要通过专家的技术支持开展有关事项,如目前全市住建主管部门开展的装配式建筑方案评审、组织的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认定、装配式建筑示范评选和验收等工作,都需要开展专家的咨询服务。另外在开展市、县(市、区)装配式建筑的战略规划研究、政策法规出台、标准规范编制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评价、学术交流、宣传培训等活动都需要专家的支持。

  二、政策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等文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主要由二十一个条款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目的及专家的定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湛府规〔2018〕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专家,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纳入湛江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并以独立身份提供装配式建筑领域专业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入库的条件及程序。专家的入库条件,主要是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二级注册师除外);

  3.曾主持过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或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装配式专家入库主要程序是申请人按照征集专家通知要求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交申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库资格的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拟纳入专家库的申请人,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专家的工作任务及其权利义务。装配式专家主要工作任务有:参与装配式建筑政策技术文件、发展规划的编制,为科研(建筑)项目的咨询、论证、技术认定提供服务;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过程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及产业基地的评审认定和咨询工作;参与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工作;协助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与装配式建筑有关的检查、督查工作。对享有权利部分,明确以个人身份进行独立的评审论证活动以及接受合法劳务报酬等;对应当履行义务部分,明确廉洁自律、积极参与工作,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等。

  (四)专家的管理与监督。含记录专家的工作质量情况、年度实施考核、任期终止、组织培训、记录不良行为、取消专家资格等管理行为。


关联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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