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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9-14 17:56:36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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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府函〔2022〕111号


马湛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湛江等粤西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科技创新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提升湛江等粤西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我省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在“大专项+任务清单”中采取因数分配法,建立适当向粤东西北倾斜的分配体系,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近五年通过“大专项”共计支持湛江市11795万元,扭转以往粤西等地区通过项目难以拿到省级财政支持的局面,激发了地方创新活力。2021年粤西地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66家,同比增长33%;存量高新技术企业647家,同比增长17.6%,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其中,湛江市认定153家,存量370家,增速分别为21.4%、22.9%;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553家,同比增速36.3%。其中湛江市302家,同比增长43.1%,增速全省第八。2021年,湛江市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8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项、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际合作奖1项;此外,还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5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代表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湛江等粤西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对湛江等粤西地区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做好与湛江等粤西地区的沟通交流工作,按要求通过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加大对湛江等粤西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差异化财政支持政策,对粤东西北地市予以倾斜支持,提升创新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二)支持湛江等粤西地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树标提质行动计划,为我省产业链、创新链高级化奠定坚实基础。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营造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的创新生态。遴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强化标杆企业服务和示范引导,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品牌。

  (三)支持湛江等粤西地区加强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支持湛江推进已对接单位的后续合作,结合湛江市相关企业的具体需求,推进广州捷和电子和湛江润阳联合智造在免拆卸模具增材制造、深圳创想三维与湛江元和鑫龙在游艇船身及关键异形零部件模具增材制造的技术方案对接工作等。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落地湛江等粤西地区,鼓励宝钢湛江钢铁等龙头企业结合公司生产设备国产化替代和相关技术更新升级的需求,通过参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或企业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吸引省内外优势资源到湛江等粤西地区开展联合攻关,争取将相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四)支持湛江等粤西地区完善科技人才队伍。支持湛江等粤西地区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精准链接全球一流人才,开展柔性引才,建设高水平多层次聚才平台,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借助湛江湾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的引才聚才作用,通过省市安排的重大科研项目吸引和培育高水平创新人才。积极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推动湛江等粤西地区吸引集聚更多境内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湛江等粤西地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徐宇霞,联系电话:13763038128)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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