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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3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7-04-20 09:20: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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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渔业厅:

  省人大代表许立生等提出《关于要求支持雷州湾生态整治修复的建议》(第1538号)收悉。现我市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雷州湾基本情况

  雷州湾位于我市东南部,地理位置北纬20°28′—21°06′,东经110°10′—100°39′,面积169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85公里,跨我市的麻章区、湛江开发区、雷州市和徐闻县东海岸。地理位置优越,海洋生态类型多样,自然资源丰富,分布有多种国家和省级保护动物。据调查,海洋生物种类达1366种,其中浮游生物284种、潮间带生物423种、底栖生物379种、游泳类280种;国家级保护动物主要有中华白海豚、灰海豚、文昌鱼、海龟等,省级保护动物有中国鲎、园尾鲎、中国龙虾、锦绣龙虾等。近几年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雷州湾海洋生态环境整体良好,除局部无机氮或活性磷酸盐超过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他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指标。目前雷州湾内已建立了4个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1个省级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区,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有效保护和改善了雷州湾海洋生态环境。但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雷州湾周边的工厂、企业不断增多,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我市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和修复雷州湾海域的生态海洋生态环境。

  二、实施海洋污染防治工程

  (一)加强雷州湾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每年定期对包括雷州湾在内的全市近岸海域水质开展常规监测,分别于枯水期(3月)、丰水期(7月)和平水期(10月)开展3期功能区(全市共布设12个功能区点位)监测;于枯水期(3月)和平水期(10月)开展2期质量点位(全市共布设11个质量点位)监测。开展监测项目有水温、盐度、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无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合计)、非离子氨(由相关项目换算出)、活性磷酸盐、悬浮物、石油类、汞、铜、铅、镉、砷、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锌和硅酸盐共20项;枯水期质量点位还开展全项目监测(放射性核素、病原体及实验室不满足苯并芘分析条件的项目除外)共32项。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12个功能区点位水质均达到相应的目标要求,水质类别以二类为主,没有出现四类或劣四类海水水质。与2015年相比,全市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保持稳定。

  (二)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是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市环境保护局积极跟踪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道的建设,将城镇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企业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专管排海,有效减轻了陆源排污对包括雷州湾在内的近岸海域污染。目前,全市14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2.8万吨/日。同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和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了中水回用的研究和尝试,并建成全省首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系统。

  (三)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污监管。

  1.加强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控,对全市16个入海排污口按每年4次的频率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限令企业整改,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遏制海洋污染趋势;对重大涉海工程提前介入、提前谋划,敦促中科炼化、湛江港石化码头等重点项目在规划、环评、建设中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污染应急设备设施,其中晨鸣纸浆项目建成了目前广东省浆纸行业日处理能力最大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处理能力86000立方米/日,二期30000立方米/日),并建成投运碱回收、电厂脱硫脱硝、中水回用等项目;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已完成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防污应急设备设施的配置计划已确定。

  2.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和污染减排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88号)精神,市环境保护局切实抓好十大重污染行业的入园管理,积极督促园区落实规划环评与报批工作,入园重污染项目均须独立报批环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入园企业要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园区要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污水达标排放。科学制定并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十三五”减排工作方案。湛江市环境在线监控中心正常运行,全市共4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其中国控重点企业安装率达到100%。建立了重点源在线监控值守制度, 2016年我市国控重点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率为99.87%,有效率为99.91%,传输有效率为99.78%,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规划》)

  我市于2016年开始实施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和修复近海海岸生态系统是《规划》的六大修复系统之一,包括沿海生态海堤建设工程和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工程。2016年,完成海堤达标加固工程27宗,海堤达标建设90公里;实施退塘还林工程,在南三岛、雷州市和国营东海林场等地建立退塘还林示范点,完成退塘还林860亩;实施沿海防护林灾后重建工程,种植和补植沿海防护林2.1万亩。

  四、持续开展增殖放流

  近年来,我市在雷州湾海域组织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据统计, 2009-2016年我市累计投入1345万元,在雷州湾海域实施鱼虾贝苗和濒危物种放流行动,共放流优质鱼虾苗 15318.85万尾、贝苗480万粒、梭子蟹苗155万只、中国鲎62.5万只。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有效增加了雷州湾海域的渔业资源量,改善了该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对维持雷州湾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人工鱼礁建设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2〕57号)精神,我市在雷州湾海域开展硇洲岛人工鱼礁建设。该工程分四期建设,共安排资金1620万元,建设人工鱼礁礁体1185个,礁区标志3座,陆上警示牌1个。2010年5月,礁体建设完成并投放到指定海域。人工鱼礁建成后,为鱼虾贝类等生物提供了有效的觅食场所和避难场所,有效的保护周边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六、开展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建设

  雷州湾内已建立雷州湾中华白海豚市级自然保护区、南渡河口海洋生态县级自然保护区、东里栉江珧县级自然保护区、湛江硇洲海珍资源市级保护区等保护区。其中,中华白海豚市级自然保护区正在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展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前期工作。

  七、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省海洋渔业厅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其中湛江地区雷州湾内划定了多个海洋生态红线区,待省政府批复后,将有效保护周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

  八、开展通明滨海湿地公园建设

  我市积极向国家、省申报筹备项目,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开展通明海湿地公园建设。该项目主要是通过对30-50公顷的废旧低效虾塘进行改造,建设滨海湿地公园废水处理工程,将水质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水,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将该湿地公园建设成集旅游、观光、科普教育、宣传海洋环境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公园。

  九、实施硇洲岛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对雷州湾内的受损海岸带开展整治修复工作。2013年5月,国家海洋局批复下达我市硇洲岛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并于同年12月下达了项目预算资金2121万元。该项目位于硇洲岛亮港海域海岸带,建设内容包括亮港海岸防护工程,建设防风暴潮堤480米;东部亮港海岸生态建设工程,沿岸防护林修复和建设,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西部炮台海岸环境整治工程,清理垃圾1500平方米,清理乱石150立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标,进入施工阶段。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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